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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维: 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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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受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召集和主持,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2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73,849,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91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3人,持有股份52,413,400股;网络投票股东159人,持有股份21,436,501股。中小股东共159人,持有股份3,721,901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哈刚先生和毕建忠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分别为:哈刚先生获得53,611,711股同意,占72.5955%;毕建忠先生获得53,583,793股同意,占72.5577%。中小股东对两位候选人的同意票数分别为1,578,311股和1,550,393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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