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驱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投向和决议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披露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并经董事会审批。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可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由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发表意见。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年度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报告。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