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芳源股份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总裁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细则适用于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规定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裁需具备丰富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诚信勤勉,身体健康。细则明确总裁不得担任的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等。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等。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但非董事总裁无表决权。总裁因故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裁代行职务。总裁办公会研究公司重大问题,总裁有权随时召集会议,会议记录保存10年。总裁应根据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等。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