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公司主管行政及人员考核的领导负责提供被考评人员资料并筹备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应提供公司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支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委员会有权聘请专业人员提供意见。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