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7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7月4日发出通知,7月21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如期进行。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356名,代表股份1,219,957,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271%。出席人员包括现任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秦刚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赞成1,219,621,979股(99.9725%),反对228,000股(0.0187%),弃权108,000股(0.0089%)。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赞成43,716,029股(99.2373%),反对228,000股(0.5176%),弃权108,000股(0.2452%)。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