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双方于2025年7月2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大云溟投资和大岚投资成立于2025年7月14日,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尚未实际开展业务。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7月22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并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保荐机构要求缴付认购款。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改善流动资金状况,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