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江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业绩预告、重大风险情形及其他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重大信息的报告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的归集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或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