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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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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2982号,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审核了截至2025年7月15日止开开实业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管理层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发表意见。鉴证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规定执行,通过检查资料与文件、会计记录等程序,为发表意见提供基础。鉴证结论认为专项说明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实际情况。报告仅供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96519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984235.05元,扣除发行费用349420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90031.0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8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相关费用113.93万元,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具体置换金额包括审计及验资费14.15万元和律师费及其他99.78万元。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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