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国浩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明确了会议详情及网络投票安排。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朱钰峰主持。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779,617,442股;网络投票股东1,191人,代表股份12,638,064股,总计1,193人参与,代表股份792,255,506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分别获得99.0224%和99.0148%的赞成票,均通过表决。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