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核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32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3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3,560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4,760份。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及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行权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3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13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行权事宜。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