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林海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且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独立董事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仍需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