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规定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职责和程序。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可能知情的人士。
重大事项涵盖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业绩预告、定期报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重大风险、公司变更等。交易和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时需及时报告,如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重大事项出现时,报告人应在知悉后一个工作日或三个自然日内报告,并提交书面文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规定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损失。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