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审议后形成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作出评估。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