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明确办理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计划,确保合规。个人信息须在特定时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保证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涉嫌违法调查期间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季报公告前后等。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并公告,减持进展和结果也需及时披露。
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