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7月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14点30分在北京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4名,代表股份61,651,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6%。
大会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55,666,385股,占90.2913%;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55,758,205股,占90.4403%;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55,757,605股,占90.4393%。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的支持率分别为27.5180%、28.6299%和28.6226%。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