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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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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交易。买卖公司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确保交易合规。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存在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应在两日内披露变动详情。董事长为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及监督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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