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包括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还规定了回避表决、暂缓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等程序,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