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解祥华))
本人解祥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承诺将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此前未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经核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