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7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标准、业绩考核体系,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