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出席委员和列席人员对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