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完善公司治理。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设置必要信息交流渠道,确保双向沟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状况,避免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畅通,并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合理安排参观、座谈活动,避免泄露内幕信息。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解释现金分红、重组终止等原因。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介绍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等内容。公司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积极配合纠纷调解。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