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部制度,落实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定期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差错的定义,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发生重大差错时,公司应依法更正、补充或修正,并对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如责令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最终由董事会做出处理决定。制度还规定了从轻或从严处理的情形,并明确公司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究外部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