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自2025年7月14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双方确认不存在违约情形,持股数量和比例不变,星星集团持股8.90%,深改哲新持股5.28%。本次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但若星星集团未来持股比例下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存在潜在风险。
2019年12月20日,双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经营发展重大事项上保持一致意见。2021年8月5日,因非公开发行股份,星星集团及深改哲新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4.90%。2021年11月11日,深改哲新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00万股,持股比例降至5.28%,合计持股比例变为14.18%。
深改哲新签署《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和《关于不违规减持股票的承诺函》,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控制权,严格遵守减持规定。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