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驱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7-1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遵守信息披露规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会议筹备组织等。董事会秘书还需确保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的顺利进行,并在履职过程中获得公司提供的便利条件。
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存在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如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并及时向上交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董事、高管代行职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