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未经规定程序不得签署担保文件。为防范风险,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应采取反担保措施。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安全审慎原则,拒绝非法强令担保。
对外担保对象需经过严格审查,包括经营及财务状况、项目情况、信用情况及行业前景。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表决,不得为特定情形企业提供担保,如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连续两年亏损等。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特定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70%等。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担保项目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主债权范围、担保责任等。公司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董事、高管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