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106,732,348股,发行价格为12.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89,370,062.47元。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中车金控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后,株洲所仍为控股股东,中车集团仍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对象包括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对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清洁能源装备提质扩能项目、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保荐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