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社会声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选聘,需通过公司官网发布选聘文件,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准备应聘材料。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批准。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在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