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防止资金占用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前者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后者涉及垫付费用、偿还债务、拆借资金等。
制度规定,公司不得以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应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尽责,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并上报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资金侵占,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提起诉讼。对于协助、纵容资金侵占的相关人员,公司将给予处分及经济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