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基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8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88元/股调整为6.798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6元/股调整为13.6782元/股。
由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作废其尚未归属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28万份股票期权。此外,因2024年公司业绩未达考核目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45.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06.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总计作废57.6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134.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作废及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