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旨在全面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依法治企。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审议风险控制策略及重大风险控制解决方案,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并督促整改,监督公司管理层依法治企情况。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