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补足委员人数。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议事规则方面,公司董事、高管可提出议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以现场、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