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了以下第三方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评估机构;拟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