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广汇能源: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有关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有关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受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4,052,675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提供的《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情况查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8%。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2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622元/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股份总数为6,496,055,639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04,052,675股,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6,392,002,964股。根据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汇能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