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成员须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具备良好道德品行及相关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成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有利害关系的成员应回避表决,确保公正性。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