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春染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该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及筹备会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以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