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强调其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角色。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包括不得担任的情形,如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相关变动。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如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协调公司与各方的信息沟通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