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及资产安全。办法涵盖主业和非主业投资,前者包括技术改造、新建生产设施等,后者包括对外股权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根据国家要求,需报政府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应履行报批手续。
投资决策权限方面,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级审批。股东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超过公司相应指标50%的重大交易,以及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超过公司相应指标10%的重大交易。总经理审批低于上述比例的小额投资。
主业投资建议由股东、董事等提出,经总经理初审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非主业投资建议同样由管理层提出,经总经理和董事会审议。重大项目需聘请外部专家咨询论证。投资项目实施由总经理负责,过程中如遇重大变化可提议修改或终止。项目完成后需验收评估并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董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需审慎对待投资风险,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