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
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并接受事后监管。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和经营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泄露时应及时披露。
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董事长确认后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相关人员需书面承诺保密。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公司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交所。
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在泄露、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对违规行为将采取惩戒措施。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