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兴业集团解除质押股数分别为20000000股、15509060股、50521846股和20293500股,分别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 12%、3 20%、10 41%和4 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13%、0 87%、2 85%和1 14%,质押开始日期分别为2017年3月2日、2017年1月18日、2017年10月31日和2017年11月22日,解除质押日期均为2025年7月3日或4日,质权人包括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截至本公告日,兴业集团持股数量485240420股,持股比例27 33%,累计被质押数量72480652股,合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4 94%,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 08%。兴业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