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蓉))
邵蓉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邵蓉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邵蓉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邵蓉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邵蓉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邵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邵蓉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邵蓉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邵蓉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邵蓉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