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核查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综上,委员会一致同意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