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度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实际状况,避免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执行部门。公司需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确保沟通便捷有效。公司应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别是在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充分与投资者沟通。公司还需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投资者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制度还规定了接待调研机构和个人的具体要求,确保调研活动合法合规。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记录并存档各类活动情况,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