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包括出席人数、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规则还明确了董事选举、提案表决、累积投票制等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股东会顺利进行。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