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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业企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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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9,55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支付总金额为250,010,534.02元。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拟向全体股东(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30,629,920股,扣除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后共911,073,39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39,403,924.38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36.6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计算了除权(息)参考价格,结果显示本次差异化分红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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