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万兴科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该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干部,总人数不超过149人;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总额不超过2789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存续期为60个月,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该计划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计划的回避表决安排、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