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收购人王小丽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方式取得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7,1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6%;同时取得周贤海先生间接通过鼎胜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194,191,56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合计取得公司股份281,354,76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本次收购完成后,王小丽女士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0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通过鼎胜集团间接持股249,667,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8,710,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6%。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收购系因继承导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周贤海先生直接持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同时需要完成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