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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旅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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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文旅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认购资格,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本次发行不超过33,204,000股,文旅集团拟认购股份总数不低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2.00%,发行完成后文旅集团持股比例将超过30%。文旅集团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九华旅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池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发行方案。本次认购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认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文旅集团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相关信息已由九华旅游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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