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候选人包括刘琼先生、郭龙华先生和张征轶女士,其中郭龙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此外,上述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琼先生、郭龙华先生、张征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