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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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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5:30召开,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632,995股;网络投票股东2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206,283股。总计268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40,839,278股。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5. 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6.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1-3为特别表决事项,议案6、7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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