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主要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组织筹备会议、协助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投资者关系、处理股权事务等。
任免程序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出现特定情形时,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及时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3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公司还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